王云迪 120万字 连载
那么现在就让你们一个报仇的机会,去狠狠的教训一下他们,一些胡人杂种也敢奴役我汉家儿郎。”
最新章节:第428章 殊死抵抗已无意义
对周懿来说,纽约这座城市具有一种杂糅的气质,精英式包裹的野蛮,热情又漠然,蓬勃而颓然。用文学上的矛盾修辞法去形容这座城市刚刚好。非贞洁烈女,来人间一趟,最重要的是体验,周懿的人生箴言,活多久,浪多久。
高霍凌这辈子做的最无语的事情,就是招惹上了那个扮猪吃老虎的小鬼。 以为她软糯好对付,谁知张牙舞爪像野猫。 一夜欢愉,他动了心,她却在大家面前处处毁他高冷律师的人设。 “丁嘉许……你是不是忘了自己的身份?”丁嘉许被逼到办公室一角,只是因为被别的男人多看了一眼,自家那个吃醋的老公就不依不饶。 时刻提醒她已经是他的人。 “我知道自己的身份,高律师不用一直提醒。”一夜,丁嘉许从丁家大小姐变成了孤儿,高霍凌
关于穿书后干掉那个万人迷的我成功上位了:【预收文《魔尊重生后每天都是修罗场》】褚朝安穿书了。穿进了一本的万人迷文中。书里的主角受,是个万人迷。有心机、有谋略,更懂得如何做个白莲花惹人怜。他是仙门首座的白月光,魔界魔尊的朱砂痣,妖界妖皇的心头肉,冥界冥王的掌中宝,文里所有男配的意中人…而褚朝安。他是主角受的仇人。上来就是要被剥皮拆骨,千刀万剐,受抽魂之苦。褚朝安拼了老命靠着脑中多出来的系统,逃出万人
关于白眼狼他不讲道义:凌云釉本是枭阁里的一名普通侍女,遇上喜食人血的管事嬷嬷,为了避免被吸干血暴毙的悲催命运,凌云釉绞尽脑汁想出一个绝妙的法子——硬碰硬,那不死得更快,跑才是上上策。于是算了一个宜跑路的好日子,收拾包袱和细软,钻进一条下山的暗道,溜了。她都算好了,逃出去以后白天去寺庙门口摆摊算姻缘,晚上给姑娘们画花钿,等挣够钱以后开个酒楼自己当老板娘。这一切,都在她鬼迷心窍觊觎人美貌,救下一个白眼
比较喜欢写这些,所以弄个合集,前两篇就不放进来啦 都是美人攻x帅受,也有强受,大多第一人称 有啥想看的可以在留言告诉我~但是不写美受,因为我家美女永远是1 可能的雷点会写作话放在文首 其实本来更新也不勤快233,但是现在在修隔壁的连载,可能是年更选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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